公告日期:2016-07-22
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6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及《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07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07月22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除外)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万元1.5%
50万元≤M<100万元1.0%
1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4日常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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