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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01
关于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
1日起(含),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份额002651、C类份额00265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2年7月1日起(含),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
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由1份
降低至0.01份。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申请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
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投资上述基金各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
金额仍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份额仍为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仍为1份。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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