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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4 09:05: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B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含)起增加东方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含)起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相关事项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现有的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增加 B 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B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9100),分别计算及公
布基金净值信息。B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 2023 年 8 月 25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同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B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
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1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2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0%

7 日≤L<30 日 0.10%

L≥30 日 0

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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