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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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
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 《 东
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生效。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24 个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止(由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为非工作日,根据《 基
金合同》 约定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保本周期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担保
人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以
下简称“《 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不再满足
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本基金将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终止并依法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合家保本混合
基金代码: 0026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8 年 6 月 19 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不满足《 指导意见》 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存续要求,根据《 基金
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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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安排
(一)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24 个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自 2018 年 6 月 19 日(含)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
(含)为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共计 6 个工作日,在该期间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及
转换转入业务,仅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到期操作期间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未能在该
期间赎回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二)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费用
1、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操作期间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
无需承担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
2、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
则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按照《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
的约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长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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