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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13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
重要提示
1、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6日证监许可[2016]686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
3、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8、认购最低限额: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追加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第1页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的网站(www.richlandasm.com.cn);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同时发布在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grcbank.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3610咨询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可根据
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
第2页
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的风险,因收益分配处理的业务规则造成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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