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含 A 加钱包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直销柜台等)赎回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为 2021 年 09 月 24 日起,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2643 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上述适用基金的,其赎回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T)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T<7 天 1.5% 1.5%
7 天≤T<30 天 0.75% 0.75%
30 天≤T<3 个月 0.50% 0.375%
3 个月≤T<6 个月 0.50% 0.250%
T≥6 个月 0.00% 0.00%
2、优惠说明:
(1)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上述适用基金时收取,上述适用基金优惠前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
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
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上述适用基金,优惠期间优惠后的赎回费 100%归入基金财
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结束或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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