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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4 09:33: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4

关于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
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信建投稳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信建投稳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信建投稳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6〕687 号)。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起降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对《基
金合同》和《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费率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1.00% 0.30%

托管费率 0.10% 0.05%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 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2、本公司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届时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披露。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9-108-10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24 日

附件: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
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分 前言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简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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