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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02636;C 类基金代码:002637)的基金定投业务。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的定期交易申请,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二、其它说明事项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4、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期投资业务。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代销机构的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代销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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