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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07:41: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关于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

内予以调整。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基金合同》

修订的内容包括前言、释义、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

赎回的处理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暂停估值的情形、基金的信息披露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对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已报监管机构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

中“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约定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本基

金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

《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招商丰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作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商丰源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招商丰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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