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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7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272,181,371.66 份;参
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1,493,122.17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7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1,493,122.17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271,493,122.17 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6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计 35,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
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关于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方案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由于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处于本基金的封闭期内,本基金提前结束当期封闭期并进入赎回选择期。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进入赎回选择期。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赎回选择期豁免《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基金自动清盘条款、封闭期内赎回限制等条款。
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赎回选择期结束后的次
日(2024 年 7 月 29 日)起,修改后的《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者赎回或转出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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