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6
关于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5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四层,由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本基金总份额为45,071,311.62份;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4,267,412.5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3.8423%,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4,267,412.55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议案获得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1.5万元,合计为4.5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5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转型后的《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日,原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取前端认/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612)结转为融通通慧混合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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