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2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
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泰和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
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泰和
基金主代码 A 类 002608, C 类 0026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博时泰和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的约定: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情形, 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 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 自 2018 年 1 月 20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
转换业务, 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
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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