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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0 09:06:36 股吧网页版
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30


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16]623 号文准予注册,《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正式生效。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由于保本周期届满时,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根据《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作相应修改。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银
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生
效,原《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对转型后的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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