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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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通讯方式)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会议具
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起, 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00 止(纸
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
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7 楼 1706/1708
联系人: 丁青松
电话: 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 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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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 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
权。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下载(www.fund.pinga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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