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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11 07:46:45 股吧网页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信用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截至2022年2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1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若截至2022年2月24日日
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特此提示。

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并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关注本基金交易价格波动、停牌及终止上市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 排。

本基金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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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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