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 证券日报》 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发布了《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了《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
发布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成立,即将于 2018
年 5 月 4 日结束首个保本周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
的存续条件,触发《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山西证券保本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25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8 年 5 月 4 日
公告依据 《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 2017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避险策略
基金的指导意见》 有关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我司经与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拟于首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进入清算程序, 《 基金合同》 自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起终止。
三、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安排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赎回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2 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6 年 5 月 4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
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5 个工作日(含第 5 个工作日), 即 2018 年 5 月 4 日
(含)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含)。在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
投资者在本基金到期期间未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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