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9
1
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58 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
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
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
3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