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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1 09:03:15 股吧网页版
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由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1】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年【1598】号)和【2011】年【12】月【29】日《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年【102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获书面确
认,《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2015 年 2 月 22 日,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鉴于 2015
年 2 月 22 日至 2015 年 2 月 24 日为非工作日,因此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期届满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 2015 年 2 月 25 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
条件,根据《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本周期届满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对《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

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5 年 3 月 4 日起转型生效,《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自该日起失效。

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15 年 7 月 22 日 15:00
起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 15: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泰信行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泰信行业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5 年 9 月 1 日生效。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起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将会有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下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董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及直销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信息截止日为2024年5月29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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