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18 年 3 月 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18 年 4 月 18 日
一、重要提示
华福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 关于准予华福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5】 2786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16 年 5 月 24 日起《 华福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华福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
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 第二
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最后一个开放日 2018 年 1 月 26 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确认)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刊登了《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长禧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2570
交易代码 0025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最后运作日( 2018-1-29)基金份额总额 12,750,205.11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
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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