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年5月11日成立,即将于2018年5月11日结束首个保本周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A,002565;创金合信鑫安
保本混合C,00256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5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基金的保本周期: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以两年为一个保本周期,首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5月11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存续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应当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调整产品保障机制并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否则应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算。
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即将于2018年5月11日到期。因未能与满足《指导
意见》要求的潜在保障义务人确定合作意向,本基金不满足《指导意见》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运作要求。另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于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存续形式的约定,如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的要求,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拟于首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起终止。
三、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安排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8年5月11日(含)至2018年5月
18日(含)为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共计6个工作日。
2、在到期操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选择如下到期操作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
(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操作期内未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则基金管理人视其默认选择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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