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0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6年11月11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10日证监许可[2016]488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与本基金的保本运作方式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及采用的保本保障机制相关的风险)及与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与股指期货品种相关的风险),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运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一般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及一般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4
九、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 43
十、基金的投资 56
十一、基金业绩 67
十二、基金的财产 68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6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3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十八、风险揭示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1
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1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1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18
二十五、备查文件 119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