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2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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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8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3、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 2016 年 5 月 6 日止。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5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
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
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
15 亿元,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
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
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
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
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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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
上限。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
《 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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