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
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恒利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552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制申购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限制申购起始日2019年7月8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万元)5
限制申购的原因说明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含当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期间)对本基金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
人民币5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有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事宜请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发布的《华夏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基金清算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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