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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2 13:08:3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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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2


关于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22年9月5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

附: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之对照表

原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 修改后托管协议 修改理
章节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由

内容 内容

(四)申赎净额结算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

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 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

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 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T 日,

每日(T 日:资金交收日,下 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

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 转换申请,申购款为 T+2 日内

(T-2 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 清算,赎回款为 T+3 日内清算,

额与T-2 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 转换款为 T+2 日清算。每日按

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 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

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 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

T-2 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 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

七、 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 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
交易 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 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

及清 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 金交收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 修改资
算交 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 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 金交收
收安 应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金 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 效率
排 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 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收日上午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 10:00 以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上午 10: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

00 以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 户 净 应 付 额 在 资 金 交 收 日

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 12: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

净应付额在 T 日 12:00 之前 户。如果晚于该时点发送划款

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如果晚于 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尽量配合

该时点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 划款,但不保证按时将应付额

管人应尽量配合划款,但不保 划至基金清算账户,由此产生

证按时将应付额划至基金清算 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

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基金托 任。

管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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