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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16
关于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1 年 08月 18 日起对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 3 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 4 位,并对《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一、 对《基金合同》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 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订。
二、 对《托管协议》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中将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中将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当事人追偿。”
修改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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