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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3 11:34:2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9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

年9月22日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岳”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

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7层

收件人:林永梅

电话:010-65543888-8014

邮政编码:10002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9月25日,即2017年9月25日下午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东方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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