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
告
招商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2日终止,本基金自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止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1日刊登了《招商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
11月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
根据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2018年9月19日(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故需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2日终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1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招商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499号),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
2018年11月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总分配资金为人民币
4,138,268.87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一)本基金所持限售股票处置情况
根据清算报告,截至2018年9月12日(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所持的限售股票资产养元饮品(股票代码:603156)估值金额为人民币2,360,866.84元,该股票于2019年2月13日变现金额为
2,187,767.74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上述未分配资产变现资金及其他全部剩余财产在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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