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 证 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6180号
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委托代理人:李麦琪,女,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九年五月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四月二十七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3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胡正赟的监督下,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张碧薇、王珏进行计票。截至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00,000,000份,占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权益登记日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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