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3
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2 月 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16】362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生效。
重要提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
关内容部分,更新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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