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7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1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2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5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4
九、基金收益分配29
十、基金信息披露30
十一、基金费用32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4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5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6
十五、禁止行为39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1
十七、违约责任43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4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45
二十、其他事项46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47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42489.4787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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