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招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招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招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招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招盈 18 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0025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直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18 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如 18 个月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 18 个月后的月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 2 日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封闭期,直至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18 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为止,如 18 个月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 18 个月后的月度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以此类推。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6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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