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关于修订《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公告
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鹏华金鼎保本混合A类002504;鹏华金鼎保本混合C类002505)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证监许可[2016]364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11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4月13日正式成立。2018年10月15日,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且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如保本周期届满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金鼎混合”),涉及文件一并调整。为适应基金转型的需要,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说明如下:
1、《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删除了《基金合同》中与基金保本运作有关的条款,保留《基金合同》原本约定的有关基金转型为鹏华金鼎混合后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表。
2、《基金合同》本次修订事项,或属于《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或属于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的程序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本公司发布的“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中的相关安排,自2018年10月19日,本基金将更名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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