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
的公告
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鹏华金鼎保本混合A类002504;鹏华金鼎保本混合C类002505)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证监许可[2016]364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11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4月13日正式成立。2018年10月15日,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且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如保本周期届满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约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金鼎混合”)。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A类002504;C类002505)亦保持不变;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按照《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鹏华金鼎混合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
自2018年10月15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8日(含)止。
2、到期操作期间的操作选择
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项到期选择,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无论持有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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