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3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远景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5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华远景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6年5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5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5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5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5月2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
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
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
对机构投资者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
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的养老金客
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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