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5-12 07:33:45 股吧网页版
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2

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2月23日证监许可【2016】307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因此将会有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下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一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人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3年为一个周期,但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时该保本

期将提前到期。

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而言,对于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投资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对于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投资金额的可能性,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保本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上一保本期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期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的保本金额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上一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人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本基金主要适合注重本金安全的低风险投资人和部分参与股票市场的稳健投资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

3月29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6年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6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3月29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8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

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