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02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3月2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算情况8
五、备查文件11
重要提示
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2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98号文准予募集,自
2016年4月6日起《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4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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