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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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4
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 报 告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算事项说明...... 6
五、清算情况...... 7
六、备查文件 ...... ..12
重要提示
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2 号《关于准予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并于2017年8月1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中邮创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3年2月20日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生效公告》”),自2023年2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清算报
告进行审计,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睿利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0024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2 号《关于准予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进
行募集,并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17,820,210.92 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27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期间,本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终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
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
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清算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清算期结束日 最后运作日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2月2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45,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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