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8
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泰达宏利多元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且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 年 1 月 31 日,并于 2018 年 2 月 1 日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关于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 ,并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刊登了《 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 (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清算报告,截至首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600309 万华化学尚
未复牌,估值金额为人民币元 174,912.00 元,此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待停牌股票变现后,若本基金所持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
额高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停牌股票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
基金份额持有人。
截至 2018 年 6 月 7 日,本基金所持的全部停牌股票 600309 万华化学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复牌,并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变现。停牌股票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209,192.57 元,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停牌股票垫
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74,912.00 元,扣除相关税费以后两者差额为人民币 33,545.57 元,该差额将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此款项划出后,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全部变现并完
成分配。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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