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代销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代销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的通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代销平台(以下简称“浙
商银行同业平台”)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增加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5852
2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 019840
3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460108
4 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460008
5 华泰柏瑞锦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9922
6 华泰柏瑞锦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649
7 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867
8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 003871
9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003246
10 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 类 019835
11 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D 类 017930
12 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C 类 012841
13 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B 类 002469
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同业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通过浙商银行同业平台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浙商银行同业平台开通上述基金除华泰柏瑞锦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浙商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三、通过浙商银行同业平台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浙商银行同业平台同时开通上述基金除华泰柏瑞锦兴 3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 类以外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起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浙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浙商银行同业平台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8)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