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26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835)
自2023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将增加一类场外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B类、C类、D类、E类五类基金份额。五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C类、D类、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五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目前不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与上市交易。相关规定见基金合同与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份额的面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A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E类基金份额费率设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原有的A类、B类、C类、D类基金份额一致,即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
四、E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E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最低赎回份额不做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
关公告为准。
六、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
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查阅相关公
告,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相关信
息。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