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7
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 5 个工作日(含第 5 个工作
日),即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含)起至 2018 年 5 月 2 日(含)止。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本基金转型正式生效,并自该日起《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67 号文注册,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进行募集,并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正式成立。该基金保本期为 2 年,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4 月 22 日为非工作日)。九泰久稳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到期,由于在第一个保本
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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