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0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4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0号文)准予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2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3日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18日《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就基金变更事宜进行变更注册,并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0日17:00,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8月13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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