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4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
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基金合同于
2018年8月13日生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
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
日,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
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二十个封闭期为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本基金第二十次
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6月19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20个工作日
的期间,即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7日。本基金在上述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
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为本基金第二十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
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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