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3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4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
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1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1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1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1月15日
注:本基金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和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通过,新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13日生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修订基金合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
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
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
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
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十八个封闭期为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本
基金第十八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11月14日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15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
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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