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3-02-15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17:00止结束(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截至2023年2月13日17点00分,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45,591.94份,占权益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本基金总份额(240,420.40份)的60.56%,达到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145,591.9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有效表决票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1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方案,本基金
将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如下:
章节 原招募说明书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六、申购、赎回费用
六、申购、赎回费用
2、赎回费用 2、赎回费用
(1)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 (1)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
担。具体见下表:
承担。具体见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第十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回且持有期少于 7 日的份额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部分 回且持有期少于 7 日的份额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0.90%
基金 回且持有期超过 7 日的份额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 0
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