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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07 07:45:31 股吧网页版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07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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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5-1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的对日(含该日),本基金其他开放期起始日均为前一开放期起始日后3个月的对日(含该日),遇节假日顺延。

  (2)本次开放期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本基金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自2019年5月18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江信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在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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