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3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加瑞盈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加瑞盈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中加瑞
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案”)。大会
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17:00截止。此次持有人大
会的计票于2021年6月22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
额为14,380,804.04份。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及授权他人
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603,468.95份,占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3.733%,达到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法定
召开条件。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
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603,468.95份,占参加本次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总数的0%;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同意本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占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代理人所代表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瑞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终止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
将从2021年6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
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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