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8月22日起,对旗下创金合信睿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前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点对本基金原赎回费约定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80日(不含)以下 2.00%
180日(含)-365日(不含) 1.50%
365日(含)-545日(不含) 1.00%
545日(含)-730日(不含) 0.50%
730日(含)以上 0
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180日以上(含)且少于365日(不含)的持有人所收取的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二、调整后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80日(不含)以下 2.00%
180日(含)-365日(不含) 0.75%
365日(含)-545日(不含) 0.50%
545日(含)-730日(不含) 0.25%
730日(含)以上 0
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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