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30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
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17:00 止,计票时
间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 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
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1,000,234,288.89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 99.81%,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华夏新机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1,000,234,288.89 份, 表决结果为:
1,000,234,288.89 份基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
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2.5 万元,律师费 4 万
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和《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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