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
作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00止,计票时间
为2024年10月29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未达到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
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续运作的议案》,附件二:《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